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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1:42 来源: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基础信息及时更新。对领导职务及其分管工作、内设机构职能等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及时公开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局属单位负责人调整情况。制定并公开8条本局年度各项工作要点。对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及时公开答复20条。每月按时公开本月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个月工作安排。对行政许可、处罚结果进行及时公示。按季度公开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按年度公开本部门及各局属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情况等信息。

2、重点领域信息主动更新。定期对文化市场进行抽查活动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9条。主动公开《池州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政策解读信息10余条。面向民众发布主动回应信息20余条。积极公开公益性文化服务、非遗展演等文化惠民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文化场馆动态信息。按年度公开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名录、受捐款物使用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并已依法答复完毕,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部门文件管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按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并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进一步规范网站运用,优化栏目设置和网站功能,累计公开信息328。及时发布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等人民群众关注文旅信息,同时对市场监管、公共文化等文旅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展示公开。

2022年,池州文化旅游微信、微博、抖音、网站等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000余条,提升了池州文旅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截至目前,微信粉丝3.3万,微博粉丝29.5万,抖音粉丝1.6万,其中微博诗词里的池州话题阅读量达546.4万,抖音趣游池州话题播放量达2.1亿次。在微信平台先后策划、发布了家乡的非遗”“池州好味道等专栏内容。池州文化旅游微博账号多次登上全省文旅部门政务微博前三甲

(五)监督保障

1落实责任到位。制定《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协调科室密切配合。

2、提升公开能力。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业务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其了解并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3、做好年度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务公开信息偶尔发布不及时,部分栏目无相关信息可供公开时,未编辑情况说明。影响政务信息公开的效率及规范性。二是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尚需加强,对平台的功能结构认识不足,导致工作开展稍显吃力。三是政策解读信息的形式较单一且内容不够详实、不够规范,与政策原文件之间的关联工作未做好。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提高各相关科室重视度和配合度,及时收集整理可公开信息,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和信息公开服务能力。二是加强文旅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广泛学习,积极主动提升业务人员的信息公开能力。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打造阳光政务,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要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推进政策解读与原文件关联,持续优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扩大解读视角,运用图片、视频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对文件进行解读,增强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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